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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艺术学校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日期: 2019-03-15 09:55:58 浏览: 4811

 

惠州艺术学校学校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二〇一八年九月修订

 

 


 

目录

 

一、        学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制度

二、        学校领导带班及值班巡查制度

三、        学校安全日常管理规定

四、        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五、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六、        学校交通(含校园车辆停放)安全管理制度

七、        学校安全工作部门协调制度

八、        学校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九、        学校安全工作日志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十一、           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十二、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十三、           集会、做操、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十四、           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十五、           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十六、           门卫安全管理巡查制度

十七、           财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十八、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十九、           保健室安全管理制度

二十、           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二十一、              印章和保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二十二、              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二十三、              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二十四、              实验室(含实训室)及危化品(含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二十五、              微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二十六、              办公微机安全管理制度

二十七、              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二十八、              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二十九、              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三十、           学校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制度

三十一、              学生上下楼管理规定

三十二、              学校安全课管理制度

三十三、              课间操安全管理制度

三十四、              学生在校期间出入校园管理制度

三十五、              学生安全管理协议

三十六、              学生晨检制度

三十七、              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制度

三十八、              心理健康教育制度

三十九、              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四十、           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四十一、              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四十二、              配电、水房安全管理制度

四十三、              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四十四、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四十五、              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四十六、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制度

四十七、              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四十八、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四十九、              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五十、           学校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五十一、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五十二、              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五十三、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

五十四、              班级管理安全责任制

五十五、              学校安全防盗制度及责任制

五十六、              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

五十七、              学困生教育、转化制度

五十八、              学校安防视频监控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五十九、              校园超市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修订惠州艺术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制度

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所有成员要坚持每学期至少一次专门研究学校安全工作的会议。

二、学校每周的办公例会要总结本周安全工作情况,并研究部署下周的学校安全工作。

三、学校分管保卫工作的领导要经常召开学校保卫人员会议,研究、分析学校治安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四、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经验要通过会议及时总结推广。

五、学校保卫人员每月要召开保卫工作的会议,统一思想,落实领导指示精神,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六、重大节日前夕,学校安全小组成员要开会部署学校节日安全工作,落实值班人员,制定节日保卫工作计划。

 

学校领导带班及值班巡查制度

一、值日期间,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实行轮流带班制,在带班期间,督促值班教师坚守值班岗位值班巡查学校,随时检查值班情况,发现任何问题,指导或帮助值班教师解决。

二、带班期间,带班人员必须坚守带班岗位,与值日教师一同护校,随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三、带班期间,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尽到带班责任。

四、带班期间如果学校发生任何情况,带班人员负全面责任;值班教师负具体责任。

五、带班领导有责任带领值班教师保护好学校的设施及一切校产。要勤于检查,督促值日教师早、中、晚随时值班巡查学校情况。

六、学校财产及设施如果有丢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带班领导负责赔偿55%;值班教师负责赔偿45%损失。

七、周末由值日教师值班,领导轮流带班,负责督促值日教师看护学校。

八、本制度也适用于假期的值班、带班。 

学校安全日常管理规定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室、组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学校,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市教育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上级部门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胜利教育管理中心。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为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做到责任事故处理有制可依,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追究原则:

1、领导:谁主管,谁负责;

2、教师:有工作岗位就有安全责任;

3、上课:谁上课,谁负责;

4、活动:谁组织,谁负责;

二、责任事故处理程序:

1、同班内一般学生伤害事故,由班主任会同学生科、保险公司协调处理;2、异班(级)间一般学生伤害事故由学生科会同安全办、保险公司协调处理;3、学生伤害事故影响大,矛盾尖锐或学生群伤、死亡或学校财物丢失等重大安全事故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调查处理;4、师风责任由学校办公室进行处理。

三、责任追究制:

(一)师风责任追究制:

1、私自向学生和家长代购、推销学习用具、教辅资料或其他生活用品、保险等或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2、私自收费办班、补课;随意调停课、提前放学、滞留学生、私自放假等等造成学生伤害事故或社会不良影响。

3、在对学生管理中,有过激言行,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有家长来校或电话反映。

4、在与家长交换意见时,语言过激,与家长发生争执,反映到学校,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

5、在与同事交往、共事中,因工作关系发生口角或动手,造成不良影响。

6、在与邻里交往中,不能和睦相处,有问题不能妥善处理且有邻里反映到学校,影响学校正常工作。

7、酒后上课,上课期间随便接听电话。

8、煽动、鼓惑他人、聚众滋事。

9、凡违反上述规定而因此造成学校声誉和经济损失,视其情节轻重,经学校研究,给予通报批评、承担经济责任或经济处罚、年内不评优晋级、学校内实行工作岗位调整;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安全责任追究制:

1、全体教职工应自觉保护自己和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发现有损害学校或师生人身财物行为而不及时报告、制止或逃离现场,造成或扩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

2、岗位责任人(班主任、上课老师、楼梯间值勤人、各功能用房负责人、门卫等)擅离岗位、私自调停课、私自放假、提前放学、滞留学生等或由于管理不善,导致学生失踪、溺水等校内外伤害或财物损失的。

3、教职工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学生不同程度伤害的。

4、没有严格执行学生课前出缺勤清查制度。任课老师应及时发现缺课、逃课学生,没有及时通知班主任或政教处,班主任没有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学生科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学生失踪或在校外发生安全事故等责任事件。

5、后勤管理负责人应经常检查电路、水电设施等安全,对有安全隐患的设备、线路、电器不及时维修,被检查到或造成安全事故的。

6、实训室所用的危险物品及各功能用房设备设施,保管人员没有妥善保管丢失、被盗而造成其它安全伤害事故的。

7、教职工,尤其是班主任应经常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如遇学生中出现各类传染病,集体发热等病症不及时报告并采取控制措施导致事态扩大的。

8、体育课、课外活动,学生实验操作等实践性强的各类活动,有关老师不事先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活动中不注意学生动向而引发人身伤害或仪器损坏的。

9、教职工在保管、使用学校物品、设备(如借阅图书,使用录音机、信息技术设备、教室设备、办公用品等)时均应确保财产安全,因疏忽大意或操作失当而引起的财产设备的遗失、失窃或损坏。

10、教职工在退休或调离单位时不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钥匙及借用、保管的学校物品而造成损失的。

11、凡违反上述规定而因此造成学校声誉财物和师生人身经济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经学校研究,给予通报批评、按责任划分追究相关责任人一定比例的经济责任、年内不评优晋级、学校内实行工作岗位调整;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理学校突发重大事故的危害,保证广大师生生命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建立起“信息畅通,反应快速,指挥有力,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严格实行学校重大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及时得到有效控制。学校突发事件的信息传报的第一责任人为学校校长,相关责任人为学校工作分管或负责人员。相关责任人确认突发事件的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学校在核实情况后立即报教管中心安全科,并同时报相关的卫生、公安、消防等主管部门或单位。发生重大事件时,要实行“首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畅通制度。对不报、瞒报、漏报、缓报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或了解有与安全有关信息的,第一现场的责任人或知情人要及时将情况报告给该学生的班主任、学校值班领导,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恶化。

2、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学校在了解情况后,按照安全信息报送程序将安全信息报教管中心安全科。发生食物中毒或传染病疫情,还要报卫生防疫部门。

3、发生安全事故的,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家长到校,主动协助解决,不迟延。

4、发生安全事故,为了保证学校稳定,作好安全教育工作,可以将情况向全体学生通报。

5、班主任应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勤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6、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班主任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学校交通(含校园车辆停放)安全管理制度

一、 学校和班主任利用每周一、周五及假前集合和班会,上好安全教育课。教育学生注意乘车安全。严禁搭乘“三无”车辆、农用车辆、超员超载车辆及摩的。禁止学生骑自行车上学回家。

二、 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穿越公铁路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在公铁路上打跳、逗留、躺卧。不破坏交通设施。

三、学校每期至少一次,邀请交警到校作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宣讲交通安全知识、法律、法规。

四、 学生回家返校结伴而行,互帮互助,不打架斗殴。教给学生防范意外事故或路遇坏人的应对技能策略。

五、上学放学突遇暴雨,学生不能独自离校。教师护送或联系家长到校接送或住宿留校。

六、学生回家返校途中要注意意外事故。特别是路上的障碍物等伤害。

七、班主任在本班学生回家上学途中推行报告制。

八、学校班级定期检查,总结学生交通安全纪律情况,及时通报交通安全事故,警醒学生,举一反三,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九、校园车辆在指定位置停放,校园内车辆慢行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注意人车分流。

十、每周(含其他节假日)上放学时段,值周老师和班主任要在校门口值班。

 

学校安全工作部门协调制度

为做好学校与有关部门安全协调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创设良好的环境, 保证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同辖区派出所、警务室、公安交警、消防部门的互动联系,积极开展警校共建工作。聘请派出所相关领导、辖区警务室警官担任我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在每学期开学和学期结束、节假日放假前来我校对全校师生开展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派出所增加警力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查力度。

2、加强同友邻小区、社区工作站、街道办等单位的协调机制。合力排除校园周边不安全因素,共同打造“和谐、平安校园”。共建高品质的和谐小区。

3、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加强全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工作,强化师德教育,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水平、法制意识和师德修养水平,提高防范能力。

4、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以提高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法制素质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不断拓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

5、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对本校的矛盾纠纷及突出问题,快速反应,正确疏导。

6、建立群防群治机制,及时排查各类治安隐患;加强学校周边的巡逻控制和治安管理。

7、做好合理规划,强化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同时,维护好学校大门口周围的交通秩序。

8、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联动机制。定期邀请消防警官及安全专家来我校开展培训,积极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大力普及消防知识。将消防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

9、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规范法制副校长的选聘、培训工作,及时为师生提供法律咨询,并积极参与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

 

学校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学校、班级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应张贴在学校醒目位置,并于每学期开学教育时告知学生极其监护人。

2、加强接送学生管理,由学校保安和班主任负责学生的接送登记,没有班主任老师的签字学生不得离开学校。

3、课间、午间活动有组织,不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

4、不攀爬楼梯扶手,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奔跑。

5、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严禁未成年人骑车上路。

6、学生上课期间因特殊情况外出,必须履行申报批准制度,班主任及相关老师必须保证学生安全。

7、不准从楼上向下抛掷物品, 不准坐在走廊的护栏上,不准追逐打闹。

8、注意饮食卫生,不买“三无”食品(即无品牌、无厂家、无地址),不要到校外购买无证(工商营业执照)小贩的食物。

9、同学之间的矛盾要立足于依靠教师、学校来解决,严禁打架,严禁勾引外来人员到校滋事。

10、按时来校、回家、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留宿。不在上学或放学路上玩耍、追逐、逗留。

11、学校和班级分别建立学校与监护人、班主任与监护人的联系渠道,以保障学生安全信息的畅通。

12、学生没到校上学,应及时向学生家长打电话询问情况。电话没打通要反复多次,并通知邻居和学生的亲戚直至联系上或者家访。

13.学生出现不正常的异常表现,应仔细、耐心询问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及时告知监护人,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心理沟通。

14、建立学生健康与安全信息库。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疫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不良习行的学生,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归类入库管理,并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15、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除及时启动预案组织施救外,必须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属于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

16、在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评中,对校园内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实施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者的责任。

 

学校安全工作日志制度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的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我校日常安全管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安全教育的实效性,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确保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实现学校安全的无间隙管理,特制定本安全日志制度。

一、目标任务

1、把安全工作纳入正常的教育教学,将安全教育贯穿到各项活动之中,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氛围。

2、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力度,杜绝意外事故和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实施主体

各科室、班主任、当天的值班教师、安保人员等。

三、方式要求

1、填报人员每天检查并记录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等方面的情况,次日早8:00将安全日志上报至科室主任。科室主任审核后,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将当日安全日志上交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记录在《学校安全日志》上。

2、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按时、按要求上报,有情况的报情况,无情况的报平安。

四、主要内容

1、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防范教育,及时化解学生之间的矛盾,防止恶性事件发生。及时上报学生在教室、楼道、运动场等因嬉戏打闹、推搡拥挤等原因发生的磕碰碰伤现象。掌握本班内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情况。

2、班主任及教师要经常检查“一岗双责”责任区域。教室内的门窗玻璃、教学设备、电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走廊、楼梯的消防器材、校舍设施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注意学生在上课期间的安全,发现学生有发烧、腹痛或其他身体不适等症状时要督促学生及时就诊,发现其他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上课时发生突发事件时,要沉着冷静,争取在第一时间内处理完毕,并立即上报值班领导。

4、体育教师要严格管理,有危险性的体育活动(项目),要自始至终地处在教师的监控之下。及时了解学生的身体状况,学生感到不适者,应立即停止活动进行身体检查。教育学生必须按教师要求去训练,严禁进行规定内容之外的危险活动。体育器械要合理安置,经常检修体育器械是否存在危险隐患,发现问题随时上报,及时处理。

5、总务科要检查校内的消防照明设施、燃气设备及电路电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各楼内是否有威胁学生安全的隐患。

6、总务科要定期对校舍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危房、危墙及设施设备破损、老化等安全隐患,应立即停用。所有供电、供水、供暖、供气管线设备等设备要经常进行检修。水道修复、暖气设施检查检修时,现场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门卫、保安人员在工作或巡逻时发现的突发事件的处理及采取的措施。

8、相关处室主任要做好拥挤踩踏、食物中毒、交通事故、暴恐袭击和其他不可预测的突发事故的处理与情况上报工作。

 

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安全工作检查制度是学校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有效地抓好我校安全工作,特制订如下安全检查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班主任为本班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检查要自成体系,责任要落到具体人头上,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定时、定人、定位检查。 
        二、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电器、电源、用水、库房、微机室、食品卫生、旧建筑物、教室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三、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学校每月一次组织检查组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况。
        四、严肃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并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五、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六、建立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制度。学校除了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之外,元旦、春节、五一、暑假、国庆、寒假分别进行六次大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

 

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档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工作计划部署档案、消防档案、重点部位档案、易燃易爆危险品档案等。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由保卫部门负责。安全档案应包括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部署,各种安全文件资料。

(二)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情况。

(三)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四)各种安全制度。

(五)各种安全设施、器材情况。

(六)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情况。

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维修保养的记录。

(二)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三)安全检查、巡查记录。

(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五)安全情况、事件、事故及处理记录。

(六)奖惩情况记录。

(七)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情况。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办公室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教师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总务处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集会、做操、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体育活动的强度应根据学生的年龄、身体状况而定,对患有不适合剧烈活动疾病的学生应进行劝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5.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做操、体育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1.学校大门设专职门卫,门卫工作有专人管理,门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门卫值班室,位置适当,视线开阔,墙体、门窗牢固。

2.大门坚固安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察。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

3.门卫值班室应安装报警电话,门卫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

4.门卫人员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

5.门卫人员值班时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

6.门卫人员按学校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出入本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对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本单位的,要逐个查验身份证件,严格登记手续。

7.年度内门卫人员无违纪、失职行为。

 

门卫安全管理巡查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总务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查工作,及时检查办公室、实验室、电教室防盗门的关锁、用电设备是否关闭等。

 

财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1.财务室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财务室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箱),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公安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箱)应及时关锁,钥匙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除情况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财务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财务室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

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7.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

 

保健室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有关卫生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保健室购买药品必须符合规定的药店或医院购买,且不得购买内服的药物,不得直接跟厂方和药商购买,买药时要逐个进行药品检查,发现有伪劣药品及不合格药品一律退货,并调查追究经办人。

3.每学期初进行药品清理,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然后经有关部门验证后再销毁。

4.发药时要进行相关登记和记录。

5.经常检查保健室电器设备,用电开关及线路若有漏电、断电,应立即报告总务处进行检修,防止火灾的发生。

         

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门窗牢固,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3.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有报警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6.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7.进办公室随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8.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印章和保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党政公章、各部门的公章、财务专用章都应有专人保管、启用,严格执行领导批准使用制度。

2.任何部门的公章,未经单位、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或借给他人使用。

3.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印章,掌握使用原则,不得随便为他人加盖公章。

4.所有保密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学校办公室保密员登记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对象阅办,不得私下横传。

5.使用保密文件、资料应及时退还保密档案室,不得长期存放,机密以上文件不准随便摘抄、复印,防止泄密。

6.保密文件、资料严格借阅登记制度,保密员应定期清查收回。保密文件、资料遗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上级保密部门。

7.保密文件、资料,应按密级规定的机关负责登记销毁,严格审批手续。

 

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体育活动场地、电教室、实训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计算器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实验室(含实训室)及危化品(含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1.化学危险品(含每期)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器、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4.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5.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微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微机房是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微机房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重要软件的存放保险箱。机房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适用的灭火器具,微机工作人员熟知使用方法。

 3.严格控制进出人员,不准任何人将陌生人带入微机房操作微机。

 4.门窗要定期检查,严禁登录黄色网站,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私带软盘上机。

 5.严禁火种进入微机房,不准在机房内吸烟。

 6.学生使用微机,必须服从老师的指挥,按程序操作。注意爱护公物,防止人为损坏。

 7.现有的报警设施应经常检查,下班、节假日要及时接通报警设施电源,发现失灵,及时报修。

 8.发现微机使用电源损坏,要及时报修,以防造成更大的损失。

 

办公微机安全管理制度

1.各办公室教学公用微机为本科室人员使用,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2.任何人不准在教学、办公用微机上玩游戏、聊天和登录黄色网站。

3.禁止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违法或有害国家的议论。

4.做好各微机室防范工作,门窗要有防盗设施并及时关锁。

5.微机室不准吸烟,更不得使用明火。操作人员离开微机注意及时切断电源。

 

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4.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5.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6.对现有报警器材定期检查,发现报警失灵应及时报修。

     7.电子阅览室是电子设备重地,为维护网络安全,上机者不准私自装卸、删除随机软件。不准自带设备入内连机操作,严禁烟火,不准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严禁在可燃物上使用电热器具,电器易发热部位必须做好隔热处理。室内电器设备及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人员应都会使用消防器材。下班前认真清查、关闭各终端机,关好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多媒体教室列入学校安全要害部位,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

     2.专人管理,计划安排使用,未经领导批准,闲人不得入内。

     3.使用微机应实行登记制度,购入硬、软件严格审批制度、专人负责审查、登记、保存、账册齐全;不得将黄色、有害、国家查禁等不健康的信息输入教学多媒体内。

     4.多媒体教室微机价值贵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学生应服从老师或辅导人员的指挥。

     5.人离教室要随手关窗锁门,并注意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禁止火种带入室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1.体育活动: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体育组长要具体负责体育场地器材、设施的管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3)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5)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6)生在参加田径、赛跑及召开校运会时,要事先了解学生病史,身体不适者、特异体质者严禁参加。

     2.体育教学:

    1)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2)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3)上体育课任课教师必须穿运动服、球鞋。

    4)认真做好准备活动。

    5)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6)体操练习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相互保护、帮助。

    7)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疫情报告员务室或医院,并及时向校长室汇报。

 

学校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师生人身、公共财产的安全,保障正常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全体师生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1.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对图书室、微机室、实验室、电教室、体育馆、库房等重点部位的教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安全培训。

2.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师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3. 新生入学教育要有安全常识方面的教育与宣传内容。

4.安全教育内容:有关安全法规、安全制度和保障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安全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火警、匪警、急救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逐级安全教育实施方案:学校安全安全责任人或学校安全安管理人对各处室安全责任人进行教育;各处室安全责任人负责对本处室的员工进行安全安全教育,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总务处负责对入校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监督管理:学校责任人对学校副校长进行监督;学校副校长对归口管理责任人进行监督。

 

学生上下楼管理规定

1、严禁在楼道、楼梯及出口处堆放车辆或杂物,保证楼道畅通无阻

2、上、下楼时要遵守规定,坚持轻声慢步礼让的原则,上下楼梯要靠右行。 

3、在楼道及楼梯上严禁追逐打闹、推搡他人、勾肩搭背、拉手插兜、攀爬栏杆、高声喧哗。

4、集中下楼时要分楼层分时间段进行。

5、每逢下雨天或遇突发事件(火灾、地震等除外)时,须等候学校值班室通知下楼,并由上该班本节课的教师负责该班的学生疏导工作,并到楼口指挥学生有序下楼,避免因推搡拥挤而发生意外事故。

6、课间操、国旗下讲话或大型集会等大口型活动中学生下楼时,由上该班本节课的教师负责该班的学生疏导工作,并到楼指挥学生有序下楼,避免因推搡拥挤而发生意外事故。学生解散时必须依次按要求退场。值班教师负责维持秩序。

7、学生在升旗、课间操、大型集会时,已经上楼的学生须待所有学生上楼后,方可出班活动,防止学生有上、有下发生拥挤现象。

8、集中上下楼时,必须走本班固定的楼梯及楼道口,严禁逆行,严禁串楼道口。

9、所有教师必须准时到岗,认真负责。

10、教学楼上班级的学生不得将身体探出栏杆或窗外,谨防不慎发生意外坠楼的危险。

 

学校安全课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教育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安全教育课要以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和处理工作。

2、学校安全教育课,要建立和健全管理措施,落实学校管理责任人,具体落实至任课教师,切实加强管理。

3、安全课教师要认真做好课前一分钟进任课教室,并做好点名工作,对发现缺课学生,要问清情况后及时向所任班级班主任以及相关责任人汇报,所任班级班主任要及时向缺课学生家长联系反馈情况,并向相关责任人汇报备案。

4、安全课教师要结合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安全技能的培训,以逐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其自救自护技能。课后,要及时了解学生掌握情况,并以不同的形式进行检测。

5、学生发生意外情况时,任课教师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课间操安全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师管理职责

检查、督导班级在课间活动管理情况,及时总结每日安全状况,通报班主任针对性的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发现学生活动中的不安全因素及其他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现象要及时制止并通知班主任处理。

2、班主任职责。

经常在学生间开展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课间不追逐打闹,不拿危险器具,不做危险性游戏,杜绝追逐打闹现象的发生。上下课有秩序,严禁楼道内打闹、爬楼梯扶手等,及时处理值日教师提出的学生违纪和违反安全管理等方面问题,并做好安全教育运行记录。安排好班级安全监督员,负责学生课间在操场活动安全。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学校领导。

学生课间活动实行管理责任制,各管理人员为各自责任区责任人,管理人员要认真覆行职责,按时到岗,认真负责。因管理人员脱岗或失职造成的自己责任区域的事故,要追究管理区责任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学生在校期间出入校园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1、学生在校期间,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接受学校的安全教育和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家长应给予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2、学生出入校门必须有序入校,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离校。

3、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再离开校园,若特殊情况(生病、家里有急事等),需离开校园才能处理的,必须提前联系班主任,经班主任确认并签请假条后,交由门卫人员,方可离校。

4、学生迟到,值日教师或门卫人员必须让学生入校,不得难为或批评学生。

5、门卫人员必须按照学校规定,对学生出入校严格管理,若不按规定,造成突发事件的,一切责任由门卫和相关责任人承担。

 

学生安全管理协议

保障学生在校安全是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正常秩序的重要环节。家长与学校密切合作,共建民主、和谐的教学环境,共同关注青少年的成长,才能使学校教育发挥最大的效能,才能更好的构建安全和谐育人环境,进而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建立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学校与家长协商拟定学生安全协议如下:

一、学校方面

1、保证上好安全教育课,让学生熟悉必要的安全常识。

2、提倡学生参加学意险。

3、依法治教,规范教职工的教育行为。

4、学生出现病、伤等意外事故,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如设法送往医院,通知家长以及协助家长向保险公司索赔和协调处理事故等)。

二、家长方面

1、利用子女在家的时间进行安全教育。

2、教育子女在校遵章守纪。

3、给子女参加学意险。

4、非正常放假时间子女回家或在家逗留,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

5、正常放假时间,子女不按常规回到家中,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

6、经常与学校保持联系,以及时了解子女在校的表现情况。

7、不给子女包摩的、货车及运行不良的车辆或拼车接送孩子。

8、不让子女在校园以外的摊点买小吃或就餐。

三、学生方面

1、认真听好安全教育课,增强自己的安全意识。

2、在校遵章守纪,不得干违法乱纪的事。

3、不得擅自离校,在校外游荡,不与社会闲杂人员交往,不得在校外娱乐场所游玩、赌博等。

4、不爬栏杆、不翻门窗、堡坎和围墙等。

5、上实训课,听从老师指挥,不违规实训;体育课动作要规范。

6、不带利器进校参与打架斗殴。

7、不购买、不吃、不饮变质食品、饮料,以防中毒。

8、不私自下塘下河洗澡,严防溺水。

9、注意用电安全,严防触电。

10、生病要及时向班主任报告。

11、出校门横穿公路或在公路上行走要注意行驶车辆。

12、同学之间玩耍不出格。在教室、楼道、上、下楼梯、集会进出等,不要推拉拥挤。

13、来校、返家途中乘车注意安全,如遇危险应注意避免。

14、不玩耍一切不安全的物品,如玩具枪、鞭炮等,不做不安全的游戏。

15、主动参加学意险。

四、出现下列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4、学生自杀、自伤的。

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7、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8、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9、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10、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五、此协议一式三份,学校、家长及学生各执一份。

学 生:

协议人签字                         学生家长:

学校:

       

 

学生晨检制度

学校坚持晨检制度,每天早上第一节课前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班内学生身体状况及教室环境卫生、学生个人卫生。疫情报告员负责全校的异常情况的排查。

   1、班主任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让其与其他人接触。

   2、向安全办汇报,疫情报告员诊断为疑似病人后及时向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安全办)汇报。

   3、立即送至应急隔离室。

   4、通知学生家长,送疑似病人到指定医院就诊。同时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

   5、对超过3人以上有异常情况(高烧、呕吐等)的,由安全领导小组汇总后上报防疫站、上级主管部门。

   6、对疑似症状者去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7、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学校秩序。

   8 、如发生传染病除隔离病人外,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病人到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9、坚持开窗通风制度,每天派专人负责教室的开窗。

   10、坚持定期消毒制度,由后勤负责对各教室、专用教室的消毒。

   11、是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着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学生因传染病休学者痊愈后要出示医院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方可回校学习。

 

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在校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特异体质学生管理保护制度。

第二条 学校体育教师根据有关规定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特异体质情况记录等。

第三条 每学期开学初,班主任应当主动向学生或者学生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了解身体健康情况。如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的学生应及时报学校保健室建立相关档案。涉及学生隐私的,班主任及相关人员应当保密。

第四条 对监护人书面告知以及自行发现的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不适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给予必要的照顾,对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建议其请假或者休学。

第五条 集体活动或者体育课上,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学生的身体近况做好全面了解,并适当减轻运动量或者免予活动。

第六条 遇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学生在校时有异常反应,班主任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告知家长或医生在校时的异常情况。

第七条 本制度所称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主要是指身体健康状况异常或者患有肺结核、心脏病、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伤残等慢性病。

 

心理健康教育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及《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为指导,坚持育人为本,根据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和方法,培养中小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他们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二、现状分析

学校教师对心理健康教育已有一定的认识和研究,由于我国心理健康教育起步较晚,大多数人对心理健康教育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偏差,甚至有一些错误的认识,尽管学校已经致力于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但在师生中未能正确认识心理健康教育的现象还是存在的,在学生群体中,对心理健康持有不正确观念,或者知之甚少的例子还比较普遍。如何消除部分教师对心理健康教育的不正确认识,加强教师对心理健康的了解;如何让更多的学生认识心理健康,甚至主动参与心理健康教育,是我校重视、优先解决的问题。

三、发展方向

1、让教师更了解心理健康教育

 教师是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者,当然更应该站在一定的高度来认识心理健康教育的内涵、功能、实施途径与方法,否则心理健康教育只能成为一纸空谈。虽然我校教师对心理健康已有一定的了解,但缺乏理论指导和深刻认识的教育是无法使我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上升到更高的层次的,因此,本学年的一个重心应放在教师的理论学习和实践研究上。

2、让学生也认识心理健康教育

一提起心理健康教育,人们的脑海中就浮现出变态、神经病、心理治疗等字眼来,内心极不舒服,下意识地排斥。其实心理健康教育的范畴很广,心理治疗(矫正性功能)只是其中一个方面,我们的教育对象更多的是心理健康的学生,发展性功能、预防性功能更为普遍和重要。因此,让学生正确认识心理健康,了解心理健康教育,进而主动学习心理健康知识,形成健康的心理,才是重点。

3、形式灵活多样,真正把心理健康教育开展起来

   对于小学生来说,心理健康教育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只有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把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在课堂中、渗透在游戏中、渗透在生活中,才能真正实现心理健康教育的功能。因此,学校的各种教育途径都要行动起来,发挥自身的优势,让心理健康教育深入人心。

四、工作原则

1、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学生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

    2、面向全体学生,通过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认识,使心理素质逐步得到提高;

    3、关注个别差异,尊重学生的尊严和价值,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

    4、尊重学生,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积极做到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相结合;

    5、面对全体学生与关注个别差异相结合;

    6、预防和矫治相结合;

    7、教师的科学辅导和学生的主动参与相结合;

    8、助人与自助相结合;

9、心理辅导过程对学生所作的“自我暴露”,辅导员应严守秘密,不宜对外公开当事人的姓名和事件。

五、实现途径

 (一)团体的心理健康教育

   这项教育工作应全面渗透在学校教育的全过程中。在学科教学、各项教育活动、班主任工作中,都应注重对学生心理健康的教育,这是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途径。

    1、全校协同形式。这种心育工作是在学校各部门的合作下进行的,是一个长期的持续的教育工作。因这项工作在我校素质教育是处于起始阶段,我校要利用合适的时间组织全校教师学习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提高对这项教育重要性的认识;采取集中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系统学习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知识,达到面向全体学生进行全方位教育的目的。

    2、专题讲座形式。目的在于解决学生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例如,以班为单位,让学生把自己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心理问题,以匿名信方式告诉辅导员。通过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归纳后,针对咨询内容举办专题讲座,给学生答疑。

    3、学科渗透形式。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自觉地、有意识地运用心理学的理论和技术,创设积极的课堂心理气氛,激发学习动机,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另外,教师还可以通过充分挖掘教材中所包含的心理素质教育内容,并充分利用这些内容,有机渗透心理教育。例如语文教材中爱国志士和伟大人物的百折不挠,坚强不屈的事迹是对学生进行意志训练,耐挫折教育的极好材料。教学中的非智力因素培养;音乐教学中的审美教育,情感的陶冶,美术教学中丰富的想象力;体育教学中克服一个个困难、接受耐力,毅力考验等等,这些既有对学生心理知识渗透,又有意志磨练,既有方法的引导,更有榜样的示范。所以,这样的有机渗透起到水乳交融并为学生所喜闻乐见的好效果。

(二)个体的心理咨询

   心理咨询是针对少数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而进行的心理咨询、心理训练活动,它面向少数学生,立足于矫治。主要方式:

     1、个别咨询。它着眼于少数问题学生、侧重运用行为矫治和心理治疗方法达到辅导疏通心结的作用。个别咨询的程序包括学生自诉、诊断分析、调适矫治和效果反馈四个环节。方式有面谈、电话、通信等途径进行。在我校要成立心理咨询室、设立心理咨询信箱、咨询电话,配备心理咨询教师,建立好学生心理档案。

     2、团体咨询。是指对有同类心理困扰或行为问题的学生进行辅导的一种形式。具体地说,就是在心理辅导老师的主持或参与下,小组成员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自由议论,利用团体的相互影响、启发、诱导和帮助,形成团体的共识和目标,产生良好的心理暗示效果,使学生对自己的问题有所领悟和理解,进而改进自己的态度与行为。团体咨询的人数一般在612人,咨询的具体过程一般有成立团体、团体活动,实施矫治和巩固效果四个环节。

     3、电话咨询。是指利用通话方式给予学生忠告,劝慰和指导。由于通话具有隐秘性,咨询的学生基本上都能敞开自己的内心世界,寻求解决实际问题的答案。

     4、书信咨询。其优点在于不受时间限制,学生可随时通过信件诉说自己的苦恼或愿望。那些不善言辞,或较为拘谨的学生常常选择这种形式。

 六、组织领导

学校将组成由安全副校长校长为组长的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并逐渐形成以各班班主任以及心理健康兼职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

 

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不得跑、挤。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5.不准携带危险品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 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需要组织校外活动,必须按要求、按程序逐级申报取得批准,方可进行。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配电、水房安全管理制度

     1.配电、水房是学校师生教学、生活用电、用水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管理好二房。

     2.严格实行值班、定期检查制度,常年保证机械运行性能良好,确保学校供水、供电正常,预防停电、停水事故的发生。

     3.非工作人员不准带入该两房内,不准他人随便摆弄供电、供水设备,注意保养、爱护公物。

     4.房内保持整洁有序,门窗防护设施完好,专人负责关锁门窗。

     5.配电房按规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性能,学会使用,妥善保管。

 

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1.电工必须负责合理、规范布设校园电源供应系统,任何部门调整、改用电源必须征得管电人员的同意。

     2.电工必须持有上岗证,无证者不得从事接电工作。拉接电源、安装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电工对学校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损坏、老化应及时修理,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学校领导,请求尽快解决,严防发生触电事故。

     4.电工对师生发现的报修电器,应及时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复,该暂停供电的则暂停供电,不得拖延耽误,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5.学校放假期间,电工对全校电路状况应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不需用电的部位统一切断电源,确保假期安全。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3.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4.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上级部门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学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疫情报告员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综治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目标任务 

       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学校师生员工,严厉打击盗窃、敲诈、抢劫师生财物,侵害师生人身权利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和无证经营的饮食以及出租房屋等;整顿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不断加大对校园内部进行安全检查力度,督促整改各类危房及安全的隐患,为保持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稳定,创造安全的育人环境作保障。 

二、成立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长: 校长

副组长:安全副校长

  员:各科室负责人

       副组长要将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列入本处事的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综合治理和创建工作;要准时参加有关会议,及时传达和落实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确保师生员工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的稳定。

三、认真做好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的宣传发动和任务分解,逐级落实责任制和各项措施。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抓好相关制度和措施的建立与完善。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上报;认真分析影响校园稳定的因素,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学校主动协助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确保学校政治稳定。 

四、认真抓好师生员工的法制教育,利用各种形式,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的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教育,不断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学校治安秩序以及自我防范的意识。 

五、按照“预防为主”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预防各类违纪事件和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及时协调处理学生间的各类矛盾和纠纷,学校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各类刑事、治安案件;采取有力措施,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努力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完善学生外出的安全措施和安全要求,确保不发生学生伤亡等重大责任事故。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措施,确保不因防范不到位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严防食物中毒事件以及治安案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领导,重视和抓好消防安全工作,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教育学校师生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根据学校的实际,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的培训、演练工作。加强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检查与管理,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认真整治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七、认真做好治保小组、义务消防组织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其组织成员应能随时到位,开展工作。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校园环境卫生是学校精神面貌的重要体现,要教育师生养成文明习惯,不乱停乱放、不乱贴乱挂、不乱扔杂物,保洁工作人员要及时清扫垃圾,确保校园环境整洁。校园内,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许乱挂条幅、张贴广告

八、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要抓好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饮食摊点、小旅店、治安秩序、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并相应做好宣传、排查、整改工作。 

九、定期开展二次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督查。学校和派出所联合设立监督岗,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随时监督。

 

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因校舍发生的不安全事故。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校要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要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作到“六查六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强化责任人目标责任。

四、学校管电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修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学校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和学生科,学生科和班主任、科任教师要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六、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科、值班教师、班主任加强寄宿生的用电、用火及其它安全工作教育,提高学生的消防自救能力。

二、在学生宿舍内,禁止学生私自接用电器,以免引发用电事故。

三、宿舍内禁止带入火源,以免引发火灾。

四、凡在第一时间发现火情者,必须立即报告宿舍生活教师或行政值班人员。

五、禁止学生在宿舍区域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喝酒娱乐,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上课期间,不允许学生出校门,确有必要出校门,需得到班主任老师的许可,办理好请假手续方可。

七、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宿舍,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八、学生在宿舍区域内发生意外事故,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行政值班人员,并及时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九、学生在宿舍休息期间突发急病、出现意外,知情者应立即报告宿舍管理人员老师,争取在第一时间内送往医院救治,学生出院后,按医嘱要求,需要全休的,一律回家休养,不得滞留学校。

十、学生生应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不将贵重物品放在宿舍。如有物品丢失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班主任。

十一、学生平时不允许携带手机。

  

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学校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要有完善的组织机构,要有安全保卫人员,要有必要的安全措施,要精心进行设计组织。对于小型的活动,也应参照执行。安全措施没有明确的,安全工作由具体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共同承担。

2、学生上下楼,德育处要明确具体的疏散管理人员。在没有明确的时候,由活动主办部门根据当时具体情况进行安排,确保人员正常疏散。

3、学生外出活动,应当有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在每一个过横道处,都必须安排人员具体负责组织。

4、在会场活动,要有安全保卫人员把门,有疏散人员,有组织人员。活动期间任何有任务的教职员工不得离岗、脱岗。一旦发生火灾等不安全事故,只要有一名学生没有撤离,任何有任务的教职员工不得撤离。

5、学校或各部门组织的活动,必须有教师跟随活动的始终。

6、假期学生返校活动,应有安全保障措施。

7、正常上课期间和晚自习,任务任课老师和值班教师,不得离岗或脱岗。

8、教师开会期间,保卫人员、门卫不得离岗、脱岗,全权负责学生的安全保卫工作。

9、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用车的,由学校安全办公室联系车辆,严禁使用无证、无牌车辆、严禁使用车况不良的车辆、严禁超载,必须事先向学生进行安全乘船、乘车的安全知识和自救知识的教育,车、船运行途中和活动的过程中有关教师要严格管理学生,严防发生不安全事故。

10、在任何突发事情发生的情况下,任何一名教职员工都必须自觉担负起安全保卫工作责任。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为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校长对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教育教学活动的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巡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存在各类事故隐患。

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四、对于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的登记,建立档案或隐患管理台帐,对学校制定的重大隐患整改计划、整改责任人等有关情况资料备案。

五、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研究解决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每月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及时报告校长,校级领导研究决定后上报主管部门。

七、学校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八、学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奖励机制,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处室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科室和个人予以奖励。

 

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周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

学校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办学质量,学校的信誉和学生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因此,我们必须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力度,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加大学校安全管理措施,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确保师生平安。

1、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救扶等工作。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有相关处室主任、教师参加组成“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安全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制。做到任务落实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专人与岗位职责挂钩,与考核挂钩,使各种安全防范落实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3、班主任是基层安全工作责任人,负责班级学生的安全教育,各班要努力建设良好的班风,加强安全隐患的防范,加强安全监管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和家长通报情况。

4、值日人员要对全校安全管理、安全监控负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安全事故及时预以补救和解决。

5、学生科要加大对学困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并加强对各班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

6、任课教师做到每节课点名,发现情况及时告诉班主任及学生科。体育教师要加强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安全监督,对体质较弱的或有特定疾病的学生要及早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7、教务科要加强实验室器材、药品尤其剧毒药品保管、使用。教师在实验室上课,要严格按照实验室规定,教育学生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8、门卫要把好大门关,坚决杜绝无关人员进校,谢绝校外车辆入校,进校车辆在上课期间需熄火推行,加强校园治安管理。教师私家车要按指定位置停放。

9、值日教师、班主任要核对到校学生数,发现未到学生及时联系,课余时间加强巡逻,防止校外人员进入,严防学生赌博、打架、行窃,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发现学生患病或有不正常情绪及时通报班主任及学校领导。

10、总务科要加强对学校的校舍、场地及其他公共设施的定期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器材、电力器材的保管和维修,保证器材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及时对有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整改,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校车管理,对车辆定期检查,对驾驶员定期培训。要加强对特殊设备的检查、维修。

11、全校教职工要以主人翁精神,及时制止学生不安全文明行为。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当发现学生突发疾病和伤害事故时都有责任采取措施及救护伤害学生。

班级管理安全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班级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人生安全,根据有关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分层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原则,制定本责任制。

1.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班级教育教学等设施设备负责。

2.班主任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精神,提出班级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3.班主任经常督促指导学生认真做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了解班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班主任应结合《惠州艺术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对本班学生进行校园安全教育,做到经常、及时、有针对性。

5.班主任应对学生进行校外各类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在校外各种场合下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6.班主任应对本班教室内各类设施的安全状况及时、定期进行检查,如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并提醒学生注意。

7.班主任应每日按时做好学生点名工作,了解学生出席情况。发现学生未按时到校,在第一时间通知其监护人。

8.班主任应认真负责地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校内外班级活动,如主题班会、社会实践、卫生劳动等,保证活动中的学生不因违纪、操作失误、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

9.班级学生在校内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须及时送到附近医院就诊,并上报学校。

10.如遇学生缺席或发生校内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家长联系,必要时应进行家访,了解或说明情况。

11.班主任应了解本班学生在各学科中的表现,协调好学科间的作业量,避免学生因作业量过重而造成的伤害。

12.班级管理安全责任依据分工不同,贯彻“谁组织活动,谁负责”的原则;同时依据“齐抓共管”原则,在无明确分工的管理工作中,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有关教师为第二责任人,班主任不在的情况下,带班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13.未尽事宜,依据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学校安全防盗制度及责任制

第一条:做好学校的安全防盗工作事关学生教师的切身利益和社区的稳定,必须提高警惕,做到安全防盗、人人有责。

第二条:现金和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多的现金应存入银行,贵重物品应加锁保管。

第三条:最后离开教室和办公室的同学和教师,要注意关窗锁门,期中期末期间,更要加强防范意识,不给不法分子留下任何可乘之机。

第四条:对外来人员要提高警惕,仔细盘问,要检查证件,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如有疑点应及时报告管理处等有关部门。

 第五条:值勤、值班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时精力集中,不擅自离岗

学困生教育、转化制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终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确保每个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特制定惠州艺术学校学困生教育、转化制度。

一、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促进学困生的转化。从课程设置,教学环节等方面注重对学困生的关爱,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全课程,开足课时,从严常规教学。

二、完善对学生的评价制度,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各科任教师要通过各种方式找出学困生的薄弱环节和教师教学中的空档,帮助学困生自己分析错误的原因,找出解决的办法,做到教师、学生人人心中有数,切实将查漏补缺落到实处。

三、对学困生坚持三心两信,做到理解尊重。所谓三心就是爱心、信心、耐心;所谓两信就是信任、信用。这是教师开展后进生转化工作的总体要求。

四、对学困生坚持动情、明理、导行,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在转化后进生工作中,我们要求做到两点:一是不对学生的身体施加体罚;二是不对学生精神上施加虐待,不允许对学生讽刺挖苦、谩骂威胁。

五、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要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全体学生的发展,使不同层次的学生都学有所得,学有所能,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发学生的潜能。

六、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力求创建平等、和谐、愉快的教学环境,是学生处于轻松、快乐的学习中。

七、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要竭力提供学困生发言的机会,抓住其闪光点,多鼓励,不指责,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自信心。

八、教师要在学期初,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实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困生转化方案,并跟踪落实,向学校汇报阶段性转化结果,学校根据汇报情况及时分析、查找问题在跟踪指导、落实。

九、教师要加强横向联系,加强协作,经常召开不同形式的班级座谈会等,共同加强学困生的管理。

十、各班要做好学困生转化记录,做好学困生管理档案,学校将学困生的管理纳入班主任及教学工作考核。

 

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切实有效的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李克强总理校园应该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原则,打造平安、和谐校园为目标,切实有效的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二、成立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领导小组,明确职责

组长:校长

职责:

1、学校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

2、对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重大决策,督促各相关应急处置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

副组长:安全副校长

职责:

1、负责校园欺凌事件处置工作的具体落实。

2、负责与公安、教育局、市综治委等部门沟通、协调。

3、负责防治校园欺凌教育宣传督促检查工作。

成员:学生科,教务科及安全办科室成员

职责:

1、学校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制度、应急预案的制定。

2、负责防治校园欺凌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突发校园欺凌事件临场处置及上报工作。

4、负责突发事件临场医疗处置救护工作。

5、负责突发重点校园欺凌事件学生心理疏导工作。

6、负责防治校园欺凌技防设施采购和维护保养工作及后勤保障工作。

三、工作措施

1、加强教育,预防为主

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对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发生。

1)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结合德育课程一体化工作,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

2)是加强法治教育。扎实开展法德共进,建设文明和谐学校法治进校园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提高学生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3)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遵循身心发展规律,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对有心理困扰和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进行疏导。

4)是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家长科学理性地开展家庭教育,做好家校共管,共同助力学生健康成长。

2、完善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1)加强学校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按要求配备安保人员和安保器械,加强课间以及放学后的安全巡视,落实门卫登记管理、行政值班值勤等制度,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

2)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

3)完善发现机制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特别要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4)公布学生救助或者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发生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学校要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确保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处理。

3、加强合作,齐抓共管

1)学校应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根据职能分工,密切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做到联防联动。加强校园周边的治安治理,预防和制止侵害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2)加强对教职工培训,使教职工学习和了解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预防和处理的政策、措施和方法等,提高学校处理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反应速度和处理能力。

3)加强对反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宣传力度,营造反校园欺凌和暴力的良好社会氛围。

4、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身心安全。建立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学校和家长要及时相互通知,对严重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报告时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特别要防止网络传播等因素导致事态蔓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使受害学生再次受到伤害。

5、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和暴力问题,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及时干预,震慑犯罪。

6、实施科学有效的追踪辅导。欺凌和暴力事件妥善处置后,学校要持续对当事学生追踪观察和辅导教育。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充分了解其行为动机和深层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和帮扶,给予其改过机会,避免歧视性对待。对遭受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及其家人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树立自信,恢复正常学习生活。对确实难以回归本校本班学习的当事学生,学校要妥善做好班级调整和转学工作。要认真做好学生欺凌和暴力典型事件通报工作,既要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又要注意不过分渲染事件细节。

 

扫黑除恶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精神。

二、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 感,保护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

三、配合有关部门保持对学校附近黑恶势力犯罪团伙、 黄、赌、毒和校园欺凌现象的严打高压态势。

四、坚决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校园欺凌违法事件。

五、严厉打击游荡在学校周围,长期以来骚扰学校学生, 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不良社会人员。

六、遏制校内教师、临聘工作人员涉黑、涉黄、涉赌的 不法行为。

七、阻止学生间发展校园黑势力和校园欺凌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八、监控校园附近精神病患者的举动。

 

学校安防视频监控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校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和技防设施维护,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转,根据国家、省、市技术防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不得擅自删除、修改监控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

二、不得擅自改变监控系统的用途和范围。

三、严格信息保密制度,任何人员未经过申请及批准不得擅自调取及察看监控信息。

四、建立监控信息察看登记制度,对监控信息的察看时间、察看人员、用途和去向等事项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

五、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监控信息。

六、监控资料应当按照规定期限留存备查。

七、发现可疑情况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八、不得利用监控系统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校园超市管理制度

一、校园超市所供商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以及《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禁在超市内经营过期、变质以及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的食品),一经发现后,学校将对超市进行500/次的处罚。

二、必须搞好超市室内、外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从业人员必须进行一年一度的健康体检,持证上岗,确保食品卫生和安全。

三、超市售货员在出售食用品时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学生保护环境,不乱扔包装袋、瓶、纸等垃圾,并负责超市周围的卫生清洁。

四、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  

五、必须遵守学校统一规定的营业作息时间,课件不得营业,晚上学生寝室熄灯前10分钟必须关门停止营业。如在规定停止营业时间营业的,学校将对超市进行500/次的处罚。

六、不准向学生出售香烟、酒类以及其它有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商品,一经发现后,学校将对超市进行300500/次的处罚。并记违约一次。

七、超市内所有商品实行明码标价,价格不得高于外面超市同类商品价格。

八、在经营服务过程中,必须要杜绝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如果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校园超市相关人员必须承担全部责任